我单位报送的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(水域部分)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》已于2024年6月4日经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同意予以备案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2015年第37号)等文件,现对其进行依法公开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2024年6月12日
我单位报送的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(水域部分)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》已于2024年6月4日经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同意予以备案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2015年第37号)等文件,现对其进行依法公开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2024年6月12日